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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矿好人”榜样辈出,张之龚获全省第八届道德模范提名奖

  魏丽军    发布日期:2021年12月08日

近日,第八届全省道德模范及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发布,职工张之龚名列其中,荣获道德模范提名奖。至此,新矿集团已有5人获省级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。

张之龚十年前就曾是孤身勇擒肇事司机、及时救助车祸伤者的“菏泽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”,十多年来,他“路见不平,冲锋在前”的侠义本色不变,每遇突发事件,总是毫不犹豫、挺身而出——为突然发病的工友救护送医,解救翻车受困的三轮车司机父子,救援遇到紧急车况的车辆……扶危助困已成为他的工作生活常态,张之龚一次次用实际行动交出出色的“道德答卷”。

见义勇为好青年张之龚只是众多“新矿好人”中的一员,近年来,新矿集团以培树宣传“新矿好人”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,全方位深化先进典型培养选树工作,打造好人品牌,探索形成培育、发现、宣传、学习、继续培养“五步闭环”的典型培养选树宣传长效机制,催生一大批好人典型不断被发掘和涌现。“新矿好人”高尚无私的内在精神品质感召着职工群众、涵养着矿区道德源泉,今年以来,新矿就有1人登上“中国好人”榜,7人入选“山东好人”,4人获评“泰安好人”。截至目前,公司已推出1名全国见义勇为模范,7名“中国好人”,49名“山东好人”,先后有44人次获地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。